记者从4月16日召开的
2021年全县社会治安保险工作
推进会议上了解到,
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
摩托车、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,
有序推进和完成社会治安保险的
各项工作任务,
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据了解,
2020年,
全县社会治安保险
累计承保城乡居民3.5万户,
承保摩托车、电动车3万余辆,
当年受理社会治安保险1143件,
支付赔款450余万元。
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我县决定在全县开展摩托车、电动车专项整治暨社会治安保险工作,分为动员部署、集中续保、严管严查和考核验收四个阶段进行,进一步强化摩托车、电动车行车秩序源头管理,推进和完成社会治安保险工作。
1.动员部署阶段
时间:2021年3月30日-4月30日
乡镇部署摩托车、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;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,采取出动宣传车、悬挂条幅、开辟宣传专栏、发放宣传单等方式,广泛宣传“三无”摩托车、电动车的危害性,办齐证照再上路行驶以及摩托车购买交强险、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、电动车购买“两车”险的必要性,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。
2.集中续保阶段
时间:2021年5月1日-6月30日
实行“先清理、后整治”的原则,各乡镇必须安排专人专班,对本辖区、本单位的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、电动车使用情况逐一排查摸底、登记造册。督促摩托车主到辖区交警中队办牌办证办险年检。对已登记备案的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、电动车,请各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车辆登记信息,到人保财险公司各网点续保,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逐一落实具体整改措施,并纳入规范管理。
3.严查严管阶段
时间:2021年5月1日-12月31日
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路面、卡口集中清查行动,符合国标的电动车依法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牌证,已登记备案的电动车实行一车一保险,对查扣的已登记备案但“两车”险已过期的指引其到人保财险公司各网点办理续保相关手续;摩托车依法办理交强险,对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、电动车一律暂扣,对涉嫌盗抢、来历不明、涉案车辆一律依法收缴,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。
4.考核验收阶段
时间:2021年12月31日以前
推进过程中,县摩托车、电动车行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不重视、推动不力、成效不明显的乡镇、单位进行约谈、通报、挂牌督办。整治结束后,对各地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,考核结果作为年底综治考评依据之一。对效果不明显,道路交通事故高发频发的乡镇实行追责问责直至一票否决,取消其年度综治评优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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